English

从向学生收“入团费”说起

2001-02-27 来源:生活时报 主持人:郭红梅 我有话说

据沈阳日报报道,2月18日,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育才小学校长武某被撤职。致其撤职的原因是,去年该校一些老师动员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入团,条件竟然是必须向学校交200元的“入团费”。而后,10余名学生在交过200元以后基本都入了团,而因家庭贫困未“突破”150元的李某等几名学生则未能入团。于是,李某等几名学生和家长在多次找校方索要“入团费”未果后,便以一纸检举信,让该校的“暗箱操作”走了光,而受到查处。

众所周知,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,加入团组织须按共青团章程规定办理。在上述小学,成为团员的资格却被标出价码,而且出售的对象竟是六年级的小学生。照此办理———花些银子,买个资格,既不用费力,又不用共青团员的条件严格要求自己,只要想办法拥有金钱,目的即可达到,那还得了!不过,更严重的是孩子们的心灵受到沾污,任其蔓延,校园将会浸染得铜臭味十足,甚至腐败泛滥。即使有未达目的者,也不会反省自身的不足,而只会埋怨囊中羞涩,徒增自卑。

“收团费”可不是普通的学校乱收费,不是巧立名目,多收些课本费、资料费、讲课费的事,这可是破坏共青团章程和组织原则,影响社会风气、国民品格,甚至国家兴衰的大事。看来,不但这所学校的校长该撤,这所学校的教师风气该整肃一番,而且,今后要以此为鉴让这种事情从学校中杜绝。

[值班总编推荐]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

[值班总编推荐]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

[值班总编推荐] 把握“新质生产力”概念的理论基础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